捐 资 赞 助 规 定
(2023年10月6日第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修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捐资赞助管理,根据《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捐资赞助是大家为了传承家族文化、支持宗亲事业而志愿奉献的爱心,也是我们开展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
第三条 本会是一个永久性的常设联络交流组织,是鲁氏宗亲开天劈地以来的一件大喜事,涉及面广,工程浩大,内容丰富,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撑和保障。必须动员家人们志愿捐资赞助,但不提倡到农村去发动,更不允许强行摊派,尽量动员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特别是那些有成就的家人。
第四条 捐资赞助无论是现金或物资均可。凡捐资赞助价值在伍佰元以上的须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使用,不足五佰元的暂留在各宗亲会账户上。
第五条 我们将对捐赠人员载入本会网站、通讯录、鲁氏族谱、宗亲群等各大公共平台的《光荣榜》上,捐赠壹万以上的将直接载入《鲁氏人物介绍》专栏。
第六条 所募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人管理,绝不允许任何人中饱私囊,挥霍浪费。经费收支将定期在各宗亲群内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宗亲监督。
第七条 本《规定》经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秘书处组织实施,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捐款账户行:工商银行达州凤翎支行。
捐款账户名:鲁容。
捐款账户号:6212262317008000693(银行、网转均可)。
(秘书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