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规定
来源:秘书处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10-10 | 19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差旅管理规定


差 旅 管 理 规 定

(2023年10月6日第二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本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是指本会内部为了开展各项工作,办理各项业务,参加各种会议,举行各种交流需离开住地而外出所产生的各种费用。顺道游览、探亲、访友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

第三条 参加上述活动的所有服务人员应一视同仁,不分男女、年龄、职务、区域均执行一个标准。

第四条 出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一律按普通交通工具费用核实报销。自已愿意开车办事的不报销车辆任何费用。

第五条 确需私车公用的,市内不报销任何费用,出市区后的油料费按每百公里耗油9升计算,油价按当地当时市场价核定。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罚款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不报销车辆的维修、保养、检测等费用。

第六条 住宿费按标准间定额实报实销,节约归公,超支自理。

第七条 伙食费按定额标准核实报销,节约归己,超支自理。

第八条 上述报销标准,每届由秘书处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经理事长会议批准执行。

第九条 秘书处制作《差旅费报销表》签字领取即可,无需差旅正式票据。

第十条 本《规定》经理事会会议批准实施,理事会负责解释。

(秘书处 2023.10.10)

附:各种费用报销标准(2023年10月6日第二届一次理事长会议批准)。

1、住宿费按标准间150元内实报实销,节约归公,超支自理。

2、伙食费按每人每天70元定额标准核实报销。(中晚各30元,早餐10元)。

3、会议用餐:会员代表大会用餐按每人每餐50元安排,其他会议(包括各宗亲会开会)用餐按每人每餐30元安排。

4、交通往返核定标准:雅安380 成都250 汉阴140 渠县140 紫阳110 土黄100 白马100 西兴100 凤鸣100 黄金100 开江80 万源80 马渡80 石桥80 东乡60 碑庙60 青宁60 大树60 磐石60

(秘书处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