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织机构选举产生办法
一、 宗亲会成员产生办法
各乡镇宗亲会成员(顾问、会长、秘书长、会计、副会长、副秘书长、联络员、宣传干事等)是我们联谊会的基层骨干力量,是支撑我们联谊会的“四梁八柱”。必须要有很好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必须由各地的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海选与推荐选举相结合。岗位设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会长、秘书长、会计这三个岗位必须设立,其中:秘书长、会计须会用电脑。
二、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全市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宗亲会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各宗亲会决定。名额由筹备组秘书处根据会员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原则上是以每10名会员中选举一名代表。
三、理事产生办法
理事候选人由各基层宗亲会的会员大会推荐。原则上按组长、秘书长为第一顺序,会计、副组长、副秘书长为第二顺序,联络员、宣传干事为第三顺序。名额由筹备组秘书处根据会员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原则上是以每三名代表中推荐两名理事候选人。最后由全市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四、理事长产生办法
联谊会理事长实行网上选举与理事会会议选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选举。筹备组65岁以下顾问、组长、副组长参加网上选举,所有理事参与理事会会议的现场选举。网上的比例和理事会会议的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两项选举结果相加得票数多的当选。
五、副理事长产生办法
副理事长由各大宗亲支系推荐本支系中威信最高,作用最大,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宗亲,经筹备组权衡后提出候选人名单,最后由理事会会议正式选举产生。
六、秘书处服务人员产生办法
各级各类秘书处的所有服务(工作)人员,依照《章程》规定一律实行聘任制,不实行选举制。